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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销售渠道的功能和作用
销售渠道是指产品从生产者向用户转移过程中所经过的一切取得所有权或协助所有权转移的商业组织和个人,即产品由生产者到用户的流通过程中所经过的各个环节连接起来形成的通道。汽车产品的销售渠道即分销体系或销售体系的功能和作用主要有:
(1) 销售功能
(2) 促销功能
(3) 新产品投放(试销)功能
(4) 实现储运功能
(5) 市场预测功能
(6) 结算与资金融通功能
(7) 服务功能
(8) 谈判功能
(9) 风险承担功能
(10) 信息反馈、咨询服务功能
2、汽车销售渠道的类型 销售渠道按其有无中间环节和中间环节的多少,即按渠道长度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四种基本类型:
一型:生产者→用户
二型:生产者→零售商→用户
三型:生产者→批发商→零售商→用户
四型:生产者→代理商→批发商→零售商→用户
以上四种渠道模式,也可概括为直接渠道(第一型)和间接渠道(后三种)两种类型。直接渠道没有中间环节,它是最短的渠道;间接渠道存在中间环节,这是更为广泛的渠道类型。另外,渠道类型除了按渠道长度划分外,还可以按宽度划分。同一层次中间商的多少是渠道的宽度问题,中间商越多,渠道愈宽;反之则愈窄。
3、汽车销售渠道设计的影响因素 销售渠道设计要在企业经营目标指导下,在充分评价影响因素的基础上作出最佳设计。一般来说,影响渠道设计的主要因素有:
(1)企业特性。不同的汽车企业在规模、声誉、经济实力、产品特点等方面存在差异,即企业特性不一,这对中间商具有不同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因而企业在设计销售渠道时,应结合企业特性选择中间商的类型和数量,决策企业销售渠道模式。
(2)产品特性。汽车产品由于何种大、重量大、价值大、运输不便、储运费用高、技术服务专业性强等原因,对中间商的设施条件、技术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要求较高,汽车产品的销售渠道宜采取短而宽的销售渠道类型,并宜以自建销售渠道为主。但不同企业的汽车产品特性不一,不应强求一律,各企业在组建销售渠道系统时应充分考虑本企业的产品特性。
(3)市场特性。不同企业的不同汽车产品,其市场特性也是不一样的。就我国汽车市场发展趋势来看,轻型车和轿车将是汽车市场的主角,其市场分布面广,这就要求相应汽车企业的销售渠道应力求宽一些。
(4)生产特性。汽车生产在时间或地理上比较集中,而使用分散,其销售渠道一般应有中间环节,不宜采用直接环节。
(5)竞争特性。企业设计销售渠道时,应充分研究竞争对手的渠道状况,分析本企业的销售渠道是否比竞争者更具活力。否则,应对渠道作出调整。
(6)政策特性。企业在选择中间商或建立自销网点时,应充分考虑国家和当地的政策特点,选择合法的、有诚意并能够分担风险的中间商。
4、销售渠道设计采取的策略和原则
销售渠道设计要围绕公司营销目标和围绕公司的中长期发展目标进行,要有利于提高企业产品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要有效覆盖市场和满足用户需求,还要有利于企业抵御市场风险。在此基础上形成能够充分履行渠道功能,长期稳固而又能适应市场变化的渠道系统或销售网络,不断地为企业开辟稳定的用户或区域市场。
(1)销售渠道设计的内容
销售渠道设计主要包括确定渠道长度、宽度和规定渠道成员彼此的权利、责任和义务三方面的内容。
① 确定渠道长度。企业销售渠道设计首先要决定采取何种类型的销售渠道,即是采取自销还是通过中间环节分销。如果决定采用中间商分销,还是进一步决定运用何种类型和规模的中间商。
② 确定中间商数目,即决定渠道的宽窄。通常有以下三种策略可供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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